试用期工资付80%合理,试用期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同时还要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试用期工资付80%合理。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同时还要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因此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或者不能说明劳动者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辞退条件的,都是属于违法解除,最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1.试用期员工有绩效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比正式工的工资要低。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与的一次性奖励,以一种劳动奖励的方式进行发放,一般根据企业净利润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根据工资总额制定绩效工资。
2.试用期期间的考核,是用人单位对试用员工能否转正的考察,和试用期工资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