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发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是合理的,但同时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辞职没人交接不让走也可以直接离开。
试用期工资发百分之八十合理。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试用期辞职没人交接不让走也可以直接离开。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离职,只要做了通知工作,不一定要等公司安排人过来交接才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步骤如下: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