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给经济补偿金需要看情况,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的,一定要给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有过错导致单位解除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分3种情况:
1.违法解除。找法网提醒您,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计算以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的数额为限来进行计算。职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月的工资。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低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需要纳税,高于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