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公证是房屋赠与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是会涉及到公证的相关事项的,很多人还不知道怎么办理。那么,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情介绍:
小张结婚的时候,父母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小张和其配偶小潘的名下。婚后经过几年努力,小张和小潘两夫妻用攒的钱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看着父母年岁渐长,为了能让父母安享晚年,两人商量后决定将结婚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赠与给父母,于是来到我处咨询办理赠与公证如何办理。
公证人员了解到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的房屋产权清晰明确,告知小张双方出于自愿,意识清楚的话,可以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双方当事人到场,带齐相应资料办理。
准备资料:
(一)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二)当事人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三)所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五)赠与书或赠与合同等;
(六)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或共有人本人到场办理;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即赠与人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其将本人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赠与公证
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的活动。
赠与合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并准备齐全相应资料。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