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赠与条件包括赠与的房屋具有合法权属证件且不具有权利瑕疵、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赠与的房屋建在宅基地上,还要经过村委会的书面同意。
农村房屋赠与条件如下:
1.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等;
2.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1.签订赠与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进行赠予公证;
4.办理过户手续,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
1.准备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一些证明身份的材料,准备好宅基地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2.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可根据管辖权的公证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书或者填写申请表;
3.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才能受理;
4.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来缴纳公证费用;
5.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同时公证处也是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6.最后就是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找法网提醒您,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