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房屋买卖是一件重要大事,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必须订立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自己写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规定,自已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______(基本情况)
乙:______(基本情况)
丙:______(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商品房______合同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5.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自己写吗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房屋买卖合同是需要本人亲自签字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