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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提存物的领取与取回

第五百七十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文章解读
找法说法
  • 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

      债务抵消后是需要通知对方的,进行债务抵消程序时,应当注意尽到通知义务。民法典的债务法定抵消是需要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是相同的,如果不相同便不能抵消。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1-12 10:11 | 提存物的领取与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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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合同债务已履行;合同债务相互抵销; 合同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合同债权人免除债务等。合同消灭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0-06 16:31 | 提存物的领取与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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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领取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09-15 13:0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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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9-15 13:05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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