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一般是我们和租赁人承租房屋时所签订的合同,承租人需要向租赁人交付一定的押金和租金,承租期间,承租人拥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那么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问题。
第七百五十八条:【租赁物价值返还及租赁物无法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租赁合同一般是我们和租赁人承租房屋时所签订的合同,承租人需要向租赁人交付一定的押金和租金,承租期间,承租人拥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那么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问题。
基本上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租房合同也不例外,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交付押金、按时给付租金,到期后再办理退租,那么提前退租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