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珠海网**限公司与被告湘潭市雨湖区腾飞网吧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珠海网**限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珠海网**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应减半收取337.5元,本院决定予以免交。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原告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操良应,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于松林,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炯,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湘潭市雨湖区腾飞网吧。
投资人傅**。
审判人员
审判长张雪强
代理审判员马兰
人民陪审员张双艳
书记员邹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