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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单位受贿、邝*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4)汕龙法刑初字第570号
  • 法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滥用职权罪
  • 案件类型 刑事
  • 文书类型 判决

案件相关人员

  • 公诉机关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单位汕头市**监察分局。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

  • 诉讼代表人林*,汕头市**监察分局副局长。

  • 辩护人郑**,广东**事务所律师。

  • 辩护人巫**,广东**事务所律师。

  • 被告人邝*,男,196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原系广东省汕**境监察分局局长,住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3年12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汕头市看守所。

  • 辩护人李**,广东**师事务所律师。

  • 辩护人刘*,广东**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人员

  • 审判长陈希

  • 代理审判员纪冰

  • 代理审判员江思聪

  • 书记员郑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