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孙*与天津市**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民终11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108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朱*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申请执行人孙*,女。
委托代理人尹楠,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秦菊香,天津众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天津市**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区华天道6号海泰大厦B座704室-8,组织机构代码74136067-9。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孟悦,该公司人事专员。
委托代理人吴林,该公司人事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