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宅基地的转让范围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还未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各地的试点政策正在积极地对宅基地的流转进行改革。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
2、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资源有偿退出宅基地;
3、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思想,强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在维系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前提下,从中派生出一个不具有身份属性的宅基地租赁权。
1、经本村委会同意;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4、受让人无宅基地;
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1、村集体内部转让、有偿退出
在农村,人多地少这个问题让很多新生代农民到现在面临了无地可批的困境,有些年轻人想回乡盖房都没有办法申请宅基地建房,对于那些已进城落户且家里有闲置房的村民,我国鼓励大家依法自愿参与有偿退出机制,这样一来,那些已经在城里落户的农民不仅能拿到一笔补偿,还有利于村集体其他村民,那些无地可批的村民也能因此分配到宅基地建房。
2、转换成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最近几年,很多村民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大都是继承父辈的房子之后才多出一块宅基地的,也有的是因为之前建新不拆旧,导致现在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我国采取了措施鼓励村民把闲置的宅基地退出来,然后由村集体把这些退回来的宅基地转变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拍卖成功后,村集体成员都能获得分红,依法有偿退出的村民还能额外得到一笔补偿。
3、自主或流转经营,实现增收
在农村,农民外出务工后,家里的房屋也闲置下来,还有的村民继承老一辈人的房子之后,老房子也处于闲置的情况,如果你有闲置的房屋,我国是支持大家通过自主经营或流转经营的方式来盘活这些闲置资产的,另外,如果农民不想自己经营,可以选择流转、入股的方式出租给其他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等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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