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设立房屋居住权生效时间

更新时间:2021-01-25 16:02: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人留下房子给继承人后,继承人就可以进去住了,但一般情况下遗嘱都会设立房屋的交付时间的,当继承的拿到的房屋的居住权生效后才可以获得进去住的权利,那么遗嘱设立房屋居住权生效时间?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吧。
遗嘱设立房屋居住权生效时间

  一、遗嘱设立房屋居住权生效时间

  案情简介:

  邱先生早年丧偶,一个人抚养女儿长大。两年前邱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单身的林女士,两人后来再组成了一个家庭。再婚前邱先生以个人财产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邱先生一个人的名字。然而最近邱先生突发重病,经医院治疗未能好转去世。邱先生去世后,林女士与邱先生的女儿因为房子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最后发现邱先生留下一份遗嘱,遗嘱写道“该房屋产权由女儿继承,妻子林女士在世的时候,对该房屋拥有终身居住权,房屋费用由女儿承担”。对于这份遗嘱,女儿认为既然说明产权归女儿,产权的法律意义包含了所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利,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居住权,权利不能私自创立,因此遗嘱关于居住权给林女士的这部分应属无效,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林女士迁出。

  二、居住权取得的方式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区别

  1、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

  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

  2、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

  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3、房屋的产权代表着个人拥有这个房子,是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权代表只是一种使用权,也就说个人拥有使用它的权力,但并不代表拥有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设立房屋居住权生效时间的知识,阅读文章得知我们国家的法律对遗嘱上面给继承人的房屋的居住权做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通常是继承人拿到房屋的产权后就可以进去住了。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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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居住权的可以写遗嘱吗
你好,可以在房屋上设定居住权,具体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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