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更新时间:2021-02-03 16:0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都说房屋、土地等特殊财产都要经过产权登记,才能更好地保障物权不受外界的侵害,但作为产权人在申请不动产产权登记时一定很想知道,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三、不动产登记的种类

1、设立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登记是权利人申请物权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设立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变动登记也就是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和消灭等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经过登记而发生效力。经过设立登记,权利人获得不动产物权。经过变动登记,原权利人则丧失不动产物权。其中的变更行为和转让行为使得他人享有不动产物权,而消灭行为则使得不动产物权归于消灭。

2、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物权错误登记的错误进行更正登记。

3、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是: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

4、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也就是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也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的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的信息,由上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不动产物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不动产物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生效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法院判决文书生效时取得。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不动产物权什么时候生效
法院判决文书生效时取得。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登记自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里规定的是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方式
这个就是转让买卖有租赁了的、
律师:您好!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怎样理解?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物权合同主要是指关于物权发生转移,变更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发生约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分为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法定之债像不当得利。物权与债权最大的区别就是物权是绝对权
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包括什么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
关于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同属物权,物权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是完全物权,具有排他性。动产质权和抵押权区别在于是否交付质押(抵押)物质权应交付才成立质权,而抵押则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动产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区别
同属物权,物权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是完全物权,具有排他性。动产质权和抵押权区别在于是否交付质押(抵押)物质权应交付才成立质权,而抵押则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动产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权利物权
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