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宅基地的取得具有身份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就宅基地本身而言,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建造的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被合法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地一体规则,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
若城市居民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二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原本的《继承法》规定遗产范围的方式是下定义与列举结合,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产数量和类型的增多,列举的方式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变化,需要兜底条款。《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采取了概括与排除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以往的政策与法律强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根本出发点在于稳定土地管理秩序,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居住权。
现在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发生了变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宅基地有遗产继承权吗?”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如果继承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这种情况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是完全通常且没有争议的,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仍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前提,面对更为复杂的继承问题还需要政策试点才能找到答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