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有居住权的方式: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找法网提醒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
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
有户口在,不一定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与落在房产上的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