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物业合同条件是合同到期,且双方没有续约的意向,或者业主大会决议终止,或者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的终止,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或者主动注销或撤销等。
第九百四十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终止物业合同条件是合同到期,且双方没有续约的意向,或者业主大会决议终止,或者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的终止,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或者主动注销或撤销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无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