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秦*诉被告唐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秦*于2015年10月14日以双方已经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秦*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秦*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685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原告秦*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原告秦*,男,汉族,1984年6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唐春松,湖南正赢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被告唐某某,女,汉族,1983年11月26日出生。
审判人员
审判长成向阳
审判员周湘荣
人民陪审员邓余庆
代理书记员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