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周*申请执行李*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用)》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广西壮**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5)平法执字第25号案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申请执行人周*。
被执行人李*。
审判人员
审判长黄学成
审判员谭宝强
代理审判员屈秀奇
书记员李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