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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与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案件描述

原告张**与被告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天津**民法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12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123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南执字第1230号
  •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通知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张**,女,住山东省莱州市。

  • 被执行人郭**,女,住地天津市南开区。

审判人员

  • 执行员顾建国

  • 书记员董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