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2-02-02 18:20: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用益物权的一项重要权利内容。一般来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后,相关的权利还可以进行流转。那么你知道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规定?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五)使用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同时,注意一定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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