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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王**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王**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作出的(2015)西*初字第1267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王**提出申请,要求根据上述调解书重新确权登记,签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请协助将原登记在王**(身份证号:)名下的北**城区号楼号房屋变更登记为王**(身份证号:)与王**(身份证号:)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二分之一份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西执字第08295号
  •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王**,居民身份证。

  • 被执行人王**,居民身份证。

审判人员

  • 代理审判员杨晓龙

  • 书记员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