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xxxxxxxxx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x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xx万元,并偿付违约金xx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通过审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村民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申请宅基地。
2.通过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转让以及继承获得的宅基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此外,受让人的宅基地的总面积有一定的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
1.占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依法批准给其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
2.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使用宅基地,包括建设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其他建筑物或者设施。
3.收益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由于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在宅基地空闲处(如房前屋后)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4.处分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同转让。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在使用时不得超过确定的宅基地的范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应包含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宅基地的位置面积、转让的金额、房产归属等。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