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解除的,一般是需要经过被追认或者被撤销的方式才能解除。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合同效力不同、合同的瑕疵不同等。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解除的,一般是需要经过被追认或者被撤销的方式才能解除。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合同效力不同、合同的瑕疵不同等。
无效合同要的处理是需要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造成一方损失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是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