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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文章解读
找法说法
  • 物权没有诉讼时效吗

    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物权没有诉讼时效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06-23 10:02 | 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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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若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使用的材料为虚假的,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因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则需要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赔偿。更多关于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02-07 14:20 | 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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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05-12 11:3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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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在何时提出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由原告方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2-13 14:21 |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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