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原告王**与被告天**有限公司、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发展公司财产权属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7)南民初字第20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恢字第029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王**、天津南**限公司、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发展公司:
审判人员
执行员郭继海
书记员李建华